企业微信用户在使用企业微信时,需遵守《腾讯企业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企业微信用户账号使用规范》等(以下简称“相关协议和规范”)。本内容旨在帮助企业微信用户更加清晰地理解和遵守相关协议和规范,以便能够更好地使用企业微信,而不是修改或变更上述协议及规范中的任何条款。若本规则与相关协议和规范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则约定为准。
本规则为动态文档,我们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相关协议规范或产品运营的需要对其内容进行修改并更新,更新后的内容一经发布,如果你继续使用本软件,即视为你已接受更新后的协议;如果你不接受更新后的内容,应当停止使用本软件。
本规则介绍三种处罚规则,包括不同违规行为对应的处罚措施,以及常见问题解答。处罚规则对应的具体违规行为,详见《企业微信用户账号使用规范》。
处罚规则一
处罚措施
阶梯式处罚违规成员账号:
- 首次违规将短期禁止使用互通功能,本企业管理员可申请解封。
- 再次违规将短期禁止使用互通功能,且不可申请解封。
- 第三次违规将永久禁止使用互通功能。
注:若违规行为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不论违规次数,直接封禁成员账号,甚至封禁企业账号及管理员账号。
对应违规行为
发送不良信息类内容中的“诱导分享类信息”;发送不良信息类内容中的“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发送不良信息类内容中的“骚扰及垃圾信息等影响用户体验的信息”;发送不良信息类内容中的“恶意引流类信息”;发送不良信息类内容中的“其他不良信息”;恶意添加外部联系人,包括但不限于滥用互通功能,恶意添加外部联系人,对外部联系人造成骚扰、引起投诉等。
处罚规则二
(此处文档未给出处罚规则二的具体内容,后续若有补充可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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