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微信的使用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则,避免传播不良信息。企业微信致力于为用户提供一个健康、有序的交流环境,因此严格限制了多种不良信息的传播。

首先是诱导分享类信息。这类信息又分为利诱用户分享的内容和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的内容。利诱用户分享的内容是指需要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特定信息方可获得奖励的恶意诱导类内容。比如以金钱奖励、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等利益方式诱导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或传播内容。举例来说,如果有人在企业微信中发布消息,声称分享某条链接就可以获得现金红包或者免费的电子产品,这就属于典型的利诱用户分享的内容。

而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的内容,通常是用夸张、诅咒性质言语来胁迫、引诱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的内容。像“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等表述都在禁止之列。这类内容往往会给用户带来心理压力,强迫用户进行分享,严重影响了用户的使用体验。

其次是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这是由第三方软件、网页或终端生成的具有识别、标记功能的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造成诱导、骚扰、以任何形式未经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同意或者以欺骗手段获取最终用户关系链等用户个人数据和隐私信息的特殊字符集、特殊标识、特殊代码以及各类口令等。例如,有些第三方软件会生成一些特殊的口令,要求用户在企业微信中分享,以获取用户的个人信息,这种行为是被严格禁止的。

再者是骚扰及垃圾信息等影响用户体验的信息。除了前面提到的违规内容之外,其他侵扰用户安宁,造成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使用体验减损或者影响企业微信软件正常使用和运行的骚扰及垃圾信息也不被允许。比如批量或高频次发送的、由机器生成的或传播明显异常的非正常通信需求相关的内容。如果企业微信中频繁收到一些无意义的广告消息或者大量重复的内容,会严重干扰用户的正常使用。

最后是刷单炒信类信息。组织、煽动、威胁以及诱使用户实施虚构交易行为或发表不实评论的信息,都属于此类不良信息。在企业微信的商业交流场景中,保持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至关重要。如果有人为了提高店铺的销量或者评价,诱导用户进行虚假交易或者发表不实评论,这不仅违反了企业微信的规定,也损害了其他用户的利益。

一旦发现用户在企业微信中传播上述不良信息,腾讯将根据违规程度对企业微信账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的展示形式(如将内容处理为仅发布者自己可见等),并有权拒绝向违规账号主体提供服务,如限制与该主体相关账号功能、封禁与该主体相关账号等。

总之,为了维护企业微信的良好使用环境,我们每一位用户都应该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传播不良信息。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企业微信中高效、健康地进行交流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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