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企业微信的过程中,用户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发布各类不良信息。企业微信对多种不良信息有明确界定,一经发现违规,腾讯将根据程度对账号采取处理措施。

首先是诱导分享类信息。这类信息分为利诱用户分享和胁迫、煽动用户分享两种。利诱用户分享的内容,是指需要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特定信息才能获得奖励的恶意诱导类内容。比如以金钱奖励、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等利益方式,诱导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或传播内容。例如,一些营销活动声称分享链接到朋友圈就可以获得现金红包,或者分享指定内容能参与抽奖赢取手机等实物奖品,这些都属于此类违规内容。

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的内容,则是用夸张、诅咒性质言语来胁迫、引诱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的内容。常见的如“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等表述。这类言语利用人们的情感和心理,迫使或引诱他人进行分享,既影响用户体验,也违背了正常的社交规则。

其次是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这是由第三方软件、网页或终端生成的具有识别、标记功能的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造成诱导、骚扰,或以任何形式未经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同意,或者以欺骗手段获取最终用户关系链等用户个人数据和隐私信息的特殊字符集、特殊标识、特殊代码以及各类口令等。比如某些第三方软件生成的邀请码,通过企业微信大量传播,可能会对用户造成骚扰,同时也存在泄露用户隐私的风险。

再者是骚扰及垃圾信息等影响用户体验的信息。除了前面提到的违规内容,其他侵扰用户安宁,造成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使用体验减损,或者影响企业微信软件正常使用和运行的骚扰及垃圾信息也在禁止范围内。例如批量或高频次发送的、由机器生成的或传播明显异常的非正常通信需求相关的内容。像一些营销账号为了推广产品,短时间内大量发送广告信息,或者发送一些无意义的机器生成内容,都会干扰用户的正常使用。

最后是刷单炒信类信息。这类信息组织、煽动、威胁以及诱使用户实施虚构交易行为或发表不实评论。在企业微信的商业环境中,刷单炒信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比如一些商家通过诱导用户进行虚假交易并给予好评,来提高店铺的排名和信誉,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企业微信的使用规定。

腾讯一旦发现企业微信账号发布上述不良信息,将根据违规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可能会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的展示形式,比如将内容处理为仅发布者自己可见。同时,腾讯还有权拒绝向违规账号主体提供服务,包括限制与该主体相关账号功能、封禁与该主体相关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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