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微信的使用过程中,有很多方面需要我们注意,尤其是关于不良信息的问题。企业微信用户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各类不良信息,一旦违反,腾讯将根据违规程度对企业微信账号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首先是诱导分享类信息。这类信息又分为利诱用户分享的内容和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的内容。利诱用户分享的内容是指需要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特定信息方可获得奖励的恶意诱导类内容。比如以金钱奖励、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等利益方式诱导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或传播内容。有些商家为了推广自己的产品,在企业微信中发布消息,称分享特定的商品链接到朋友圈,集赞达到一定数量就可以获得现金红包或者免费的商品,这就属于典型的利诱用户分享的内容。
而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的内容则是用夸张、诅咒性质言语来胁迫、引诱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的内容。像“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等话语,在企业微信的传播中都是不被允许的。这些话语往往会给用户造成心理上的压力,迫使他们进行分享,严重影响了用户的使用体验。
其次是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这类信息是由第三方软件、网页或终端生成的具有识别、标记功能的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造成诱导、骚扰、以任何形式未经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同意或者以欺骗手段获取最终用户关系链等用户个人数据和隐私信息的特殊字符集、特殊标识、特殊代码以及各类口令等。有些不法分子会在企业微信中发送一些看似普通的口令,一旦用户输入,就可能会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甚至遭受诈骗。
再者是骚扰及垃圾信息等影响用户体验的信息。除前述违规内容之外,其他侵扰用户安宁,造成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使用体验减损或者影响企业微信软件正常使用和运行的骚扰及垃圾信息,如批量或高频次发送的、由机器生成的或传播明显异常的非正常通信需求相关的内容。有些企业为了推广自己的业务,会在企业微信中批量发送广告信息,这些信息往往会被用户视为骚扰信息,严重影响了用户的使用体验。
最后是刷单炒信类信息。这类信息是组织、煽动、威胁以及诱使用户实施虚构交易行为或发表不实评论的信息。在电商行业中,有些商家为了提高自己店铺的信誉和销量,会通过企业微信组织用户进行刷单炒信,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市场规则,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腾讯对于企业微信账号发布不良信息的行为是零容忍的。一经发现,将根据违规程度对企业微信账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的展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将内容处理为仅发布者自己可见等),并有权拒绝向违规账号主体提供服务,如限制与该主体相关账号功能、封禁与该主体相关账号等。
企业和用户在使用企业微信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发布不良信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微信的正常使用和良好的运营环境。同时,也要持续关注企业微信的相关政策和规定的变化,及时调整自己的运营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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