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沟通与协作中,企业微信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使用时,要注意避免发布各类违规信息。
首先是诱导分享类信息。这类信息分为利诱和胁迫、煽动用户分享两种。利诱用户分享的内容,是指需要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特定信息才能获得奖励的恶意诱导类内容。比如以金钱奖励、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等利益方式,诱导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或传播内容。像一些商家在企业微信中发布消息,称分享某链接到一定数量的群聊,就可以获得现金红包或者免费商品,这就是典型的利诱分享。
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的内容,是用夸张、诅咒性质言语来胁迫、引诱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的内容。常见的如“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等表述。这种带有道德绑架或心理暗示的话语,会让用户在不情愿的情况下进行分享,严重影响用户体验。
其次是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这类信息是由第三方软件、网页或终端生成的具有识别、标记功能的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其中包括对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造成诱导、骚扰,以任何形式未经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同意,或者以欺骗手段获取最终用户关系链等用户个人数据和隐私信息的特殊字符集、特殊标识、特殊代码以及各类口令等。比如一些不明来源的验证码、邀请码等,如果随意在企业微信中传播,可能会导致用户信息泄露,给企业和个人带来安全隐患。
还有骚扰及垃圾信息等影响用户体验的信息。除了前面提到的违规内容,其他侵扰用户安宁,造成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使用体验减损,或者影响企业微信软件正常使用和运行的骚扰及垃圾信息也在禁止范围内。例如批量或高频次发送的、由机器生成的或传播明显异常的非正常通信需求相关的内容。有些营销人员为了推广产品,会使用软件批量向企业微信用户发送广告信息,这些信息不仅对用户没有实际价值,还会占用大量的网络资源,影响企业微信的正常使用。
另外,刷单炒信类信息也是严格禁止的。组织、煽动、威胁以及诱使用户实施虚构交易行为或发表不实评论的信息,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在企业微信中,如果有人发布这类信息,会误导消费者,损害其他企业的利益。
一旦腾讯发现企业微信账号存在上述违规行为,将根据违规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可能会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的展示形式,比如将内容处理为仅发布者自己可见等。情节严重的,腾讯有权拒绝向违规账号主体提供服务,如限制与该主体相关账号功能、封禁与该主体相关账号等。
企业和用户在使用企业微信时,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远离违规信息。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微信的正常使用,维护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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