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的工作场景中,企业微信已经成为了众多企业内部沟通以及与外部联系人交流的重要工具。它方便了信息的传递和业务的开展,但同时也需要有一定的规范来保障使用的安全和有序。今天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企业微信使用过程中禁止出现的不良信息。

首先是诱导分享类信息。这类信息又可分为利诱用户分享的内容和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的内容。利诱用户分享的内容通常是以给予金钱奖励、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等利益方式,要求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特定信息方可获得奖励。比如有些内容宣称,只要分享某条信息到朋友圈,就可以获得现金红包或者精美礼品。这种方式属于恶意诱导,破坏了正常的信息传播环境。

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的内容则是用夸张、诅咒性质言语来胁迫、引诱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常见的如“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等表述。这些内容利用了人们的情感和心理弱点,强迫他人进行分享,给用户带来了困扰。

其次是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由第三方软件、网页或终端生成的具有识别、标记功能的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如果对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造成诱导、骚扰,或者以任何形式未经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同意,以欺骗手段获取最终用户关系链等用户个人数据和隐私信息,都属于违规。这些特殊字符集、特殊标识、特殊代码以及各类口令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从而威胁到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

再者是骚扰及垃圾信息等影响用户体验的信息。除了前面提到的违规内容,其他侵扰用户安宁,造成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使用体验减损,或者影响企业微信软件正常使用和运行的骚扰及垃圾信息也在禁止之列。比如批量或高频次发送的、由机器生成的或传播明显异常的非正常通信需求相关的内容。这些信息会占用用户的时间和精力,干扰正常的工作交流。

还有刷单炒信类信息。组织、煽动、威胁以及诱使用户实施虚构交易行为或发表不实评论的信息,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和正常的商业秩序。在企业微信中,这类信息同样是不允许存在的。

一旦发现企业微信账号发布了上述不良信息,腾讯将根据违规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可能会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的展示形式,比如将内容处理为仅发布者自己可见等。腾讯还有权拒绝向违规账号主体提供服务,如限制与该主体相关账号功能、封禁与该主体相关账号等。

作为企业微信的使用者,我们应该自觉遵守这些规定,共同维护一个健康、安全、有序的交流环境。只有这样,企业微信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为企业的发展和个人的工作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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