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企业微信的过程中,有许多需要注意的地方,尤其是关于不良信息的发布。企业微信对于不良信息的管控十分严格,一旦违规,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理措施。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诱导分享类信息。这类信息主要分为利诱用户分享的内容和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的内容。利诱用户分享的内容,是指需要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特定信息方可获得奖励的恶意诱导类内容。例如,以金钱奖励、实物奖品、虚拟奖品等利益方式诱导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或传播内容。比如某些商家在企业微信中发布消息,称只要用户分享特定的产品链接,就可以获得现金红包或者免费的商品,这就是典型的利诱用户分享的内容。

胁迫、煽动用户分享的内容,则是用夸张、诅咒性质言语来胁迫、引诱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分享的内容。像“不转不是中国人”“请好心人转发一下”“转发后一生平安”“转疯了”“必转”等表述,都属于此类。这些内容通过一些情感上的胁迫或者煽动,让用户在心理上产生压力,从而不得不进行分享。

其次,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也是企业微信禁止的。这类信息是由第三方软件、网页或终端生成的具有识别、标记功能的特殊识别码、口令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造成诱导、骚扰、以任何形式未经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同意或者以欺骗手段获取最终用户关系链等用户个人数据和隐私信息的特殊字符集、特殊标识、特殊代码以及各类口令等。例如,有些不法分子通过企业微信发送一些特殊的识别码,让用户输入,一旦用户输入,就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或者遭受骚扰。

再者,骚扰及垃圾信息等影响用户体验的信息也不被允许。除前述违规内容之外,其他侵扰用户安宁,造成最终用户、外部联系人使用体验减损或者影响企业微信软件正常使用和运行的骚扰及垃圾信息,如批量或高频次发送的、由机器生成的或传播明显异常的非正常通信需求相关的内容。比如,一些营销账号在企业微信中大量群发广告,频率非常高,严重影响了用户的正常使用体验,这就属于骚扰及垃圾信息。

最后,刷单炒信类信息也是企业微信严格禁止的。组织、煽动、威胁以及诱使用户实施虚构交易行为或发表不实评论的信息,都属于这一范畴。例如,有些商家为了提高自己店铺的信誉和销量,在企业微信中诱导用户进行虚假交易,然后给予好评,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一经发现企业微信账号发布上述不良信息,腾讯将根据违规程度对账号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删除违规内容、限制内容的展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将内容处理为仅发布者自己可见等),并有权拒绝向违规账号主体提供服务,如限制与该主体相关账号功能、封禁与该主体相关账号等。

企业和用户在使用企业微信时,一定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发布不良信息。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微信的正常使用和良好的交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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